2022年12月8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发来《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2月8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发来《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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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名称: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
(二)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减持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四)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64,035,8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拟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前述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七)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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