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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调整,章程附件同时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0证券简称:云中马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中马”)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687,169.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51.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2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中马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云中马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0证券简称:云中马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中马”)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8,618.42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687,169.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51.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2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单位: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2,035,071.07元,可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14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200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增值税)94.34万元,支付律师费用(不含增值税)65万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等(不含增值税)55.57万元。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8,618.42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已支付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485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云中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云中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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