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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12月10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数传媒”)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溪投资”)函告,云溪投资分别与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集团”)于2022年12月10日签订了《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云溪投资拟向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转让所持有的286,67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构成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不涉及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为国有主体,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0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数传媒”)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溪投资”)函告,云溪投资分别与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集团”)于2022年12月10日签订了《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云溪投资拟向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转让所持有的286,67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均持有本公司股份143,3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4%,云溪投资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协议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出让方

企业名称: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0961350723

执行事务合伙人:史玉柱

认缴出资额:654,20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云溪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86,6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份受让方

1、浙江易通传媒

企业名称: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555783XM

法定代表人:许东良

注册资本:164,479.8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易通传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25.1%股权,华数集团持有公司36.43%股份。

浙江易通传媒成立于2006年,是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主要对外投融资平台。浙江易通传媒在文化传媒、数智科技、融媒产业、智慧园区等方面进行战略布局,坚持集团主责主业投资方向,通过资本手段延伸产业链上下游,打通传媒产业闭环。

2、西湖电子集团

企业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31891P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26,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服务:小型车停车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系统,电子乐器,电源设备,机电设备,本集团公司成员厂生产所需的设备,原辅材料;服务:新能源技术、微电子技术的开发,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汽车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西湖电子集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9.19%股权,华数集团持有公司36.43%股份。

西湖电子集团创立于1973年,是杭州市直属的国有企业,旗下拥有数十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现已形成以数字经济、科技园区、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主导的综合性产业布局。西湖电子集团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先后创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能源汽车电子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一大批国家和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云溪投资与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签署的两份《股份转让协议》分别约定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受让方: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3,335,500股股份(约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74%,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957,194,469.00元,每股单价为6.678元/股,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拆股、股利分红等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价格将相应调整,但转让价款总金额不变;若发生派息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将扣除转让方获得的分红,转让价款亦将相应下调。

(四)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转让价款的30%(即287,158,340.70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于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剩余转让价款670,036,128.30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协议签订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于2022年12月10日签署。

(六)协议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经受让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转让方加盖公章且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于如下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生效:

(1)受让方已向转让方出具书面通知,确认已完成对上市公司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全面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表示认可;

(2)受让方及转让方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完毕各自所需内部决策程序;

(3)受让方所属国资主管机关或有权机构就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事项出具同意意见;

(4)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生效日,上市公司不会发生可能影响其业务、运营、资产、财务或其他状况或前景的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

转让方本次转让中拟转让之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除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本次转让不存在补充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不构成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与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数字产业、融媒体、5G等领域深化战略与业务合作,将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向智慧广电运营商、数字服务提供商和融媒应用平台商转型。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程序,股份转让事项与后续合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目前未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聚焦数字电视网络与宽带、全国新媒体及智慧城市等主营业务发展,保持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云溪投资、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按照规定需履行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交易还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程序,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溪投资分别与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云溪投资出具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

3、云溪投资、浙江易通传媒、西湖电子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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