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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菊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558证券简称:国盛智科公告编号:2022-034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菊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2-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36)。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58证券简称:国盛智科公告编号:2022-035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嘉盛”,主要产品为半导体器件设备及其零部件),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主要向关联方销售立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产品。关联董事潘卫国、卫小虎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同意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注: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暂无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关联方销售立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产品,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数控机床及装备部件产品在半导体领域精密加工的应用需求,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58证券简称:国盛智科公告编号:2022-03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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