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2009年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同步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经理层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经理层选聘机制和程序,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经理层选聘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激励约束机制,科学评价经理层经营成果与业绩,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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