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陈埭镇沟西村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老厂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先生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以议案1的生效为前提,议案1、议案2均获表决通过;
2、议案1、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普通议案,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昆,夏英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