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鹰潭金信”)合计持股比例由转股前的46.03%下降至44.7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金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鹰潭金诚”)、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鹰潭金信”)合计持股比例由转股前的46.03%下降至44.7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公开发行了1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金诚转债”,转债代码“113615”),并于2021年6月29日开始转股。
截至2022年12月20日,由于“金诚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583,408,432股增加至600,265,890股。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潭金诚、鹰潭金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转股前的46.03%下降至44.7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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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导致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金诚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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