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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刘禄增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102证券简称:百合股份公告编号:2022-033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刘禄增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10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刘禄增、刘兆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2证券简称:百合股份公告编号:2022-032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新力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2022年10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刘新力、王文通、姚建伟、刘海涛、王丽娜、刘旭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2022年10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李秉胜、刘元锁、周晓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企业会计准4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2证券简称:百合股份公告编号:2022-034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同波

联系电话:0631-7833031

传真电话:0631-7830130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

邮政编码:2643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02证券简称:百合股份公告编号:2022-035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2证券简称:百合股份公告编号:2022-03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刘新力、王文通、姚建伟、刘海涛、王丽娜、刘旭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李秉胜、刘元锁、周晓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元锁先生、周晓丽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秉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工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志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提名刘禄增、刘兆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董事会候选人简历如下:

1、刘新力: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荣成市蒲家泊渔业公司船厂厂长、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曾任鸿洋神海洋生物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鸿洋神水产科技董事长、荣成市福祥盛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艾玫凯董事长、威海市桢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曾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技术市场科技金桥奖”、“2011年威海最具影响力经济年度人物金梨奖”、“威海市科学技术奖”等荣誉。

2、王文通: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荣成市粮食局供应公司办公室主任、鸿洋神海洋生物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姚建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荣成市蒲家泊渔业公司员工、办公室主任、荣成市百裕丰海水昆布有限公司办公室专员;2006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资质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务办主任。

4、刘海涛: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鸿洋神水产科技行政办公室职员;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采购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生产部总监。

5、王丽娜: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师;2009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研发检测中心主任、质量研发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百合研究院执行董事兼经理。

王丽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公司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与创新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包括:主持、参与研发了“一种抗衰老、保护心血管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提高免疫力、保护脏器的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补钙保健食品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复合鱼油软胶囊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软胶囊干燥定型装置”和“一种包衣喷枪装置”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开发的“一种新型抗氧化鱼油保健品的生产技术”、“一种新型排毒减肥保健食品的生产技术”和“特殊膳食肠内营养食品技术开发与应用”荣获威海市科学技术奖;曾获得“山东省创新能手”、“荣成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6、刘旭东: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鸿洋神水产科技职工、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7、李秉胜: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济南军区总医院医师、主任医师,现任解放军960医院主任医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刘元锁: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科员、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合伙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9、周晓丽: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威海市医药总公司职员、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合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衣拉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如下:

1、刘兆民:男,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荣成市蒲家泊渔业公司职工、鸿洋神水产科技水电部经理、监事;现任公司监事。

2、刘禄增: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鸿洋神海洋生物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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