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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350证券简称:富淼科技公告编号:2023-001

转债代码:118029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50证券简称:富淼科技公告编号:2023-003

转债代码:118029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1、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本次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由全体监事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2年9月28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更正公告》,就业绩考核净利润的定义表述作出了更正,并公告了更正后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6、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李平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并由全体监事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部分参加对象不符合本次持股计划的认购资格,及员工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持股计划权益份额的认购资格或放弃部分权益份额,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部分权益份额留作预留份额,同时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股份回购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人员的职务发生了变动。因此,公司就上述事项的变更,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内容

1、《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版)》的相关内容同步作出调整。

2、《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相关各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中提及的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中对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内容的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系以推进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而作出的,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本次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本次持股计划有效实施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持股计划的调整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持股计划调整后的相关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持股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50证券简称:富淼科技公告编号:2023-002

转债代码:118029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益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

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李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李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50证券简称:富淼科技公告编号:2023-004

转债代码:118029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48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4.5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692.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12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信息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对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富淼科技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的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50证券简称:富淼科技公告编号:2023-005

转债代码:118029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2,529,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7%,过户价格为9.22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不含预留部分),解锁时点分别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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