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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通过《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选举潘源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选举孙芳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选举李爱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选举郑明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换届选举的具体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审议通过《选举邱冠周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选举吴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选举谢青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换届选举的具体内容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为了规范公司借款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保证借入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按时偿还,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借款管理办法》,《借款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通过《选举吴建林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选举肖梅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换届董事会拟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郑炳旭先生、王永庆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李爱军先生、郑明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邱冠周先生、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简历:

郑炳旭先生

郑炳旭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董事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16年12月至今任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党委书记。

郑炳旭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4,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郑炳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炳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永庆先生

王永庆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永庆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4,9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永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永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源舟先生

潘源舟先生,197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2008年4月加入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法律事务部项目经理、副部长;2017年1月至今兼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负责人;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18年2月至今兼任广东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潘源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潘源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源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芳伟先生

孙芳伟先生,1976年5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中共党员。2002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担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孙芳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孙芳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芳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爱军先生

李爱军先生,1972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中共党员。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在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纪检监察部中层副职;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在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4月至今在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爱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爱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爱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明钗先生

郑明钗先生,1963年1月出生,采矿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中毕业。1998年8月至2019年6月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起任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与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郑明钗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郑祥妙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郑明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明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简历:

邱冠周先生

邱冠周先生,1949年2月出生,工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978年到1987年就读于中南工业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87年至1992年期间任中南工业大学矿物工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教授、副校长;1992年至2010年任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南大学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体学术带头人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发展项目(973项目)生物冶金项目首席科学家,同时兼任中国颗粒协议常务理事,中国矿业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理事常务,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材料学部副主任,国际生物湿法冶金学术委员会委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邱冠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邱冠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邱冠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宝林先生

吴宝林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1985年至2016年期间曾先后担任中国航天二院副院长、七院院长、四院院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助级科技委副主任等职务。担任二院副院长时,参与完成了红旗某型防空导弹武器系统的定型试验工作,主持完成了该防空导弹武器系统的批生产工作。期间,担任红旗另一型号的改进研制和批生产总指挥,完成了该型号的研制、定型和批生产任务;担任四院院长时,主持完成了东风系列两个型号的定型试验任务,主持完成两型国家重点武器系统的立项工作,曾荣获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项任务特等奖、航天基金奖等多项荣誉。现任南昌嘉捷天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嘉捷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信息协会军民融合专业委员会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宝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吴宝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宝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青先生

谢青先生,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7年至1995年任湖南常德武陵百货大楼会计、副科长、科长,1995年至1999年任湖南武陵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至2004年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4年至2013年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副主任会计师,2013年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谢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谢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本次换届监事会拟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选举吴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拟选举肖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一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监事会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林先生

吴建林先生,1969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4月至2017年3月在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任项目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粤桂股份,证券代码:000833)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为广东环保集团派出监事会主席,即任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煤炭工业有限公司、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名的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梅女士

肖梅女士,1971年2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从事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曾任公司及公司前身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经理,2010年12月至2019年12月曾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肖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肖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32,035,713.24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于2022年12月2日返还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67,769,251.64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7%,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非公开发行43,037,080股,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875.6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18.9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1,956.6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48,697.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公司已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广东宏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广东宏大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投票,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少娟、王紫沁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 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上午9:15至2023年2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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