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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189证券简称:泉阳泉公告编号:临2023—00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9证券简称:泉阳泉公告编号:临2023—00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叁仟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文件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3-004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9证券简称:泉阳泉公告编号:临2023-00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在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借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7日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保证期间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64327G(1/8)

4、住所:苏州市宝带西路1068号

5、成立日期:1996年7月9日

6、法定代表人:赵志华

7、注册资本:22020万元整

8、经营范围: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造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规划管理;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生态、环保、农业、园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林木育苗,植物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及养护;批发零售:花卉、盆景、苗木、草坪、园艺机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10、园区园林取得苏州银行的信用评级为“BB+”。

11、被担保人园区园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叁仟万元,自2023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7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园区园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拥有多年成熟的绿化工程、养护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的经验,具有丰富的绿化苗木种植经验并拥有苗木储备优势,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为支持园区园林发展,同意公司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园区园林提供担保后,有利于园区园林适应市场环境、拓展盈利空间。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为园区园林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4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43%。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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