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证券代码:688016证券简称:心脉医疗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88016证券简称:心脉医疗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3,352,933股,限售期为42个月(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锁定期36个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日下发《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71,978,14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57,997,2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3,980,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股东2名,分别为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Limited、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微创(上海)医疗科学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42个月(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锁定期36个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合计33,352,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4%,将于2023年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共2名,分别为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Limited、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公司将向发行人申报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2年7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自2022年7月22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3年1月21日,承诺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在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3,352,933股,限售期为42个月(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锁定期36个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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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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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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