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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各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各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3-01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2月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49,532.6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5,793.44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668证券简称:天马科技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拟于2023年2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他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10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次增持的进展情况:2023年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6,237元;董事曾丽莉女士于2023年2月1日、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28,324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公司部分董监高、核心管理人员。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增持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陈庆堂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6,237元;董事曾丽莉女士于2023年2月1日、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28,32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陈庆堂先生、董事曾丽莉女士及其他增持主体将按照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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