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公司”或“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5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展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2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公司”或“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5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展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2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天铝有限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天展新材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未来连续12个月内,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66.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实际担保的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和不超过70%的公司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56052365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注册资本:陆拾叁亿零捌佰肆拾贰万壹仟零伍拾壹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4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选矿;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物洗选加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铝有限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天铝有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天铝有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6U385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1号

经营范围:高纯铝及铝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碳素、氧化铝、金属材料的销售;项目投资、并购、技术转让;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天铝有限间接持有天展新材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天展新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天展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公司与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伍亿圆整(¥500,000,000.00)。

3、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根据公司与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本金余额:人民币贰亿圆整(¥200,000,000.00)。

3、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三)根据天铝有限与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贰亿圆整(¥200,000,000.00)。

3、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为天铝有限、天展新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天铝有限、天展新材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天铝有限、天展新材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天铝有限、天展新材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22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105.81%,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2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105.81%;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59.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28.0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天铝有限董事会决议;

4、公司与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6、天铝有限与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典当”)与宁波乐源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乐源”)等被告典当纠纷事项,公司已于2020月8日14日、2021年6月23日、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0-036、2021-050、2022-008号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相金,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青岛华欧集团公司工会主席;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企业发展部部长;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兼机关党支部书记、企业发展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招商集团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根据Wind统计,2022年,沪深300指数下跌21.63%,中债总净价(总值)指数上涨0.11%;沪深两市股票交易额同比减少12.94%。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笃行不怠”的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改革创新转型,持续完善战略布局,经营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投资银行等业务核心能力稳中有升,实现了三个三年三步走“第一个三年”圆满收官。但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等下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3年2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2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预计以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进行回购;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