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衡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祥源文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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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衡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孙东洋先生、侯江涛先生、刘为女士通过视频线上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琦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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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永祥律师和何佳佳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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