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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至今,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至今,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43580万元左右。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至今,连续9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若自该日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50万元左右,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000万元左右;

(2)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5.73亿元;

(3)预计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43580万元左右。

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具体如下: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号),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2023年2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号),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号),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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