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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王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王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7股)、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和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董事王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王斌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董事王斌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董事王斌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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