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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发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929证券简称:雪天盐业公告编号:2023-005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发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即之前的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无特别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向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有同等含义)部分内容进行调整,除调整的内容外,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修订前:

本次发行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修订后:

本次发行A股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基于前述范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调整后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29证券简称:雪天盐业公告编号:2023-00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18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20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9136号《验资报告》。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5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16,981.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783,018.87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16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号《验资报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1号),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向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发行299,292,631股股份,向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基金”)发行95,578,867股股份及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菱津杉”)发行21,519,235股股份合计购买其持有的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100%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192,788.91万元,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192,788.91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为4.63元/股,向湘渝盐化股东支付的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6937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雪天盐业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尾号为0104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6月3日注销;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尾号为3753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6月2日注销。

注2:湘衡盐化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尾号为0111银行账户于2020年4月23日注销。

注3:湘澧盐化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尾号为0109银行账户于2021年5月26日注销。

注4:雪天技术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尾号为0113银行账户于2021年6月24日注销。

注5:初始资金均存于雪天盐业本部资金专户,后续通过该三个账户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各子公司项目专户。

注6:募投项目都已完结,雪天盐业本部资金账户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6486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7日注销;湘衡盐化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1897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9日注销,湘澧盐化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1312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8日注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所需投入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九二盐业四方监管专户,尾号为3419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4月8日注销。年产18万吨过氧化氢(双氧水)项目所需投入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九二盐业四方监管专户,尾号为3410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12月2日注销。

注2:补充流动资金和收购九二盐业10%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尾号为8989和9161银行账户于2020年8月27日注销。

注3:募投项目都已完结,雪天盐业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尾号为7209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3日注销,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3388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7日注销。湘澧盐化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尾号为7058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7日销户。九二盐业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5160的账户已于2022年8月10日注销,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5150的账户已于2022年9月28日注销。

注4:初始资金均存于雪天盐业本部资金专户,后续通过该三个账户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各子公司项目专户。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5: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8: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对实施单位湘澧盐化的“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变更,将20万吨/年液体盐技改项目变更为另一个子项目12万吨/年大颗粒食用盐项目的配套工程;同意对实施单位湘衡盐化及湘澧盐化的“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1年12月。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终止实施“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终止“九二盐业374万m 3/年采输卤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29.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1281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资金13,129.83万元。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30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689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资金21,309.60万元。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和附件7: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在相关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都已完结,公司已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专户都已销户处理,尚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0.00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00%;由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都已完结,公司已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除了湘澧盐化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尾号为4986的账户余额为0.00元未销户外,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尚未使用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00元,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0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附件6: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件9: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湘衡盐化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收益主要体现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蒸汽热量损失与生产能耗,项目建成实施后湘衡盐化规模不变,新增销售收入为零,每年预计可节省蒸汽费及电费共计960.4万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完善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品研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以及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平台优势,形成和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技术领先提供必要保障。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将最终体现于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生产单位盈利水平的提升。

3、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九二盐业374万m3/年采输卤项目”生产的卤水供应九二盐业内部制盐及制碱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建成7对井组,7对井组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采卤量和卤水NaCl含量符合要求,满足生产所需卤水,已实现项目建设目的。

4、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湘澧盐化2x75t/h锅炉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实施后,可实现减少36.80t/a烟尘排放量、327.34t/a二氧化硫排放量和248.00t/a碳氧化物排放量,现项目已达到国家超低排放环保标准。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完成不久,湘澧盐化新产品目前还处于市场孵化期,市场有待扩展,故项目投产后实际增加销售收入与预期有一定差距;“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投产,体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20%,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及盐业体制改革影响,导致项目建成后小包盐销售价格与预测相差较远,影响了募投效益;二是项目投产时正值盐业体制改革分化期,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受到市场制约,中高端小包食盐的销售占比未达预期,食盐收入的提升效果与预期有较大差距;三是新产品上市需要培育过程,产能未完全释放。

随着项目投产,食盐的单位生产成本有所降低,生产能力、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人均产能和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食用盐的包装、输送、装箱/袋、堆码均由原来的传统半机械化包装方式变为全自动化,有效降低食盐单位产品成本,提高了人均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库存管理能力;二是优化原盐生产环境,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废次品率,全面满足食用卫生认证的要求;三是增加了高端食盐生产线,丰富了食盐产品品种和规格,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多层次需求。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九二盐业年产18万吨过氧化氢(双氧水)项目”已于2022年4月转固,5月投产,因投产时间较短,产能未完全释放。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雪天盐业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12月24日湘渝盐化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雪天盐业为湘渝盐化股东,合法直接持有湘渝盐化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

2、湘渝盐化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湘渝盐化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湘渝盐化生产经营情况

湘渝盐化是一家于2006年09月22日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一氧化碳、氮[压缩的]、氢、二氧化碳、硫磺、氨[液化的,含氨>50%]、氨水[15%-25%],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纯碱、氯化铵、造气渣;液氨、氨水充装,肥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湘渝盐化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效益贡献情况

湘渝盐化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03.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55.31万元;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03.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62.17万元。

湘渝盐化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65.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40.94万元,2022年1-9月实现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湘渝盐化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湘渝盐化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如下: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数额不低于13,128.65万元,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9,375.10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7,571.39万元,2024年度(如有)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21,985.60万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18543号)。湘渝盐化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07.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17.48万元,超过业绩承诺18,588.83万元,湘渝盐化达成了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8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附件

附件1: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附件5: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6: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7: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附件8: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9: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中,湘衡盐化于2018年6月暂估转固;雪天技术于2020年2月暂估转固;湘澧盐化已于2018年12月分步暂估转固和2020年12月整体暂估转固;截止2022年9月30日,“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产运行,公司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注2:“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实施单位中,湘澧盐化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的分部工程已于2019年12月及2020年12月暂估转固;湘衡盐化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的分部工程已于2019年12月暂估转固;截止2022年9月30日,“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产运行,公司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注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技术中心的研发项目和研发任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导致实际采购的研发设备与计划采购的研发设备产生了一定的出入,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将其终止,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注4:“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另外公司通过严格控制项目实施成本,在保证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有效减少开支。

注5:“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

附件2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其中湘衡盐化的产能利用率为73%,湘澧盐化的产能利用率为60%,雪天技术的产能利用率为44%。

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工程投产后,正常年新增销售收入60,539.16万元。其中:湘衡盐化食用盐30万吨规模不变,新增销售收入32,810.71万元;湘澧盐化食用盐20万吨规模不变,新增销售收入17,723.45万元;雪天技术新增食用盐规模2.00万吨(改造前0.50万吨,改造后2.50万吨),新增销售收入10,005.00万元。预测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09%;投资回收期6.52年,含建设期。

注3:“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仅湘衡盐化于2018年6月暂估转固,其实现的效益表现为销售收入较改造前相比减少1,203.04万元,湘澧盐化和雪天技术尚在建设中,未体现效益。

注4:“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湘澧盐化尚处投产初期效益未体现,湘衡盐化和雪天技术实现的效益为食盐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759.96万元。

注5:“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实现的效益为食盐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合计5,440.89万元。

注6:“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2022年1-9月实现食盐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543.74万元。

注7:“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三个实施单位累计实现食盐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为13,541.55万元。

注8:“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到目标效益的主要原因一是盐业体制改革影响,导致项目建成后小包盐销售价格与预测相差较远;二是项目投产时正值盐业体制改革分化期,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受到市场制约,中高端小包食盐的销售占比与预期尚有较大差距;三是新产品上市需要进行市场培育,产能未完全释放。

注9: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投产后,湘衡盐化规模不变,新增销售收入为零,但每年可节省电费及蒸汽费共计961.4万元;湘澧盐化正常年产液体盐(折100%干盐)20万吨,无水硫酸钠3万吨,大颗粒盐12万吨,每年将新增销售收入12,991.79万元。预测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51%;投资回收期6.36年,含建设期。

注10:“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湘澧盐化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92.26万元;湘衡盐化“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11:“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湘澧盐化未达到目标效益的主要原因是新品牌目前还处于市场孵化期,市场有待扩展,故项目投产后实际增加销售收入与预期有一定差距;“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湘衡盐化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件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续)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续)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续)

截止日期: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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