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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东韩旭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18%)(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股东韩旭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东韩旭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18%)(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韩旭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27日,韩旭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韩旭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情况

韩旭鹏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61.65元/股-71.33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4、韩旭鹏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韩旭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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