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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3月6日通过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3-01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3月6日通过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审核及批复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谢永金董事、王峻乔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3-012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3月6日通过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是根据国资委审核意见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3-013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4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实现激励目的,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现将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90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修订后: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90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修订前:

具体情况见表(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修订后:

具体情况见表(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市价、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

修订后:

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四、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本计划公告时,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估计约为4480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内进行摊销,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假设在2023年2月授予,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的收盘价6.88元/股计算,限制性股票成本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说明:以上系根据公司目前信息为假设条件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修订后:

本计划公告时,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估计约为4197.76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内进行摊销,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假设在2023年3月授予,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日的收盘价6.88元/股计算,限制性股票成本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说明:以上系根据公司目前信息为假设条件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3-014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王世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世召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世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世召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世召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情况

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的议案如下: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出席了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0-12:00,下午13:3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收件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3496803

传真:027-52306868

邮政编码:43020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王世召

2023年3月7日

附件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世召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就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3-015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至2023年3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2023年3月7日分别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提案1.00、2.00、3.00、4.00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2.00、3.00、4.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王世召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艳霞桂樨

联系电话:027-63496803

传真:027-52306868

邮政编码:430205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2”,投票简称为“机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签名(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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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苏州济峰、嘉兴济峰一号、福州济峰作为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00,120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实施。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048,32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9.6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54,847.7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2,645,151.92元。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蔡劲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83,45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5.4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2年11月16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股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的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海螺水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70,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2022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362.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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