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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0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1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03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03 月 09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1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3 月9 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存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2月2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219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等,上述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现阶段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3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6,55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4,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协商进行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购买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明确本次现金管理的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在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4、公司管理层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并及时进行公告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本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金管理的购买规模以及投资产品期限均符合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03 月 09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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