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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3月11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1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折合6,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特发华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常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700万元整,保证期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租赁越南厂事项,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延长3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3年租金总额约3,640,953.36万越南盾(约折人民币1065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年。具体额度及利率等条件以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系首次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整,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信用。具体额度以公司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实际合同签约为准。

公司2022年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获得的授信额度已到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年。具体额度及授信条件以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2022年从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前次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伍历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0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为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业务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2023年3月11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1、光网科技海外业务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光网科技海外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今年以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有必要根据业务需求,适当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提前锁定利润。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业务品种:本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3、业务规模及期限:资金总额在折合6,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光网科技自有资金。

5、交易对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6、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锁定的远期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款的即期汇率时,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方面原因造成的风险:(1)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美元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2)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光网科技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根据特发信息对远期结汇业务管理要求,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按特发信息及相关规定执行,控制交易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光网科技高度重视国际客户的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按时足额完成美元的款项回笼;

4、光网科技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销售收入能按时收到外汇的款项的预测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在国际销售收入的范围内,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海外业务为依托,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锁定业务利润,控制经营风险。公司严格遵守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此项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可行,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五、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或规避外汇汇率下降带来的汇兑损失,为公司锁定利润,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控股子公司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11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特发华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下称简称“特发华银”)向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人民币7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由特发华银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9日

住    所:常州市新闸镇新闸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铝包钢单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绞线、OPGW/OPPC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咨询;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特发华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发信息持有特发华银85.17%股份,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特发华银8.05%股份,20名个人共持有特发华银6.78%股份。

2、历史沿革

特发华银(曾用名:常州通光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7年11月19日,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2013年3月,特发信息购买特发华银部分原股东所持有的51%股权。截至目前,特发华银注册资本为15,000.00万元,特发华银的股权结构为:特发信息股份公司股权占比85.17%,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8.05%,其余股东股权占比6.78%。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特发华银资产总额为34,096万元、负债总额28,87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7,2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8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5,22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464万元、净利润-1,441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特发华银资产总额为41,043万元、负债总额26,67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67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净资产14,374万元,2022年1-9月份营业收入31,270万元、净利润-705万元。

特发华银最新信用等级为A。

4、经查询,特发华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700万元整

上述事项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特发华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发华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特发华银的其他股东不参与特发华银的实际经营,个人股东担保能力较弱,且持股比例较低,对被担保方影响力较小,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特发华银以其公司资产向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经判断该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特发华银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决策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特发华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特发华银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8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2、特发华银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3、特发华银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1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设在越南的全资子公司瑞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或“承租方”)当前经营办公场所的租赁期限已到期,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出租方”或“关联方”)在已签署的《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附录》,租赁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租金总额约3,640,953.36万越南盾(约折人民币1065万元)。

2023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住所: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安阳工业区

(2)法定代表人:赵发科

(3)注册资本:831,812,036,241越南盾(折算约4000万美元)

(4)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6)一般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产业园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产业园区物业管理;会议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

(7)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8)主要股东: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深越联合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主要业务是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运营。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位于越南海防市,是深圳市政府重点支持、深圳国资倾力打造的海外产业园区,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秉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产业园区投资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致力建设生态环保、科技企业汇聚、名优产品荟萃的现代化产业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022年度,深越联合营业收入为10,745万元,净利润为1,962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41,632万元。

3.关联关系

深越联合是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投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国资委与深投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目前,深投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特发集团62.79%表决权,为特发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拥有对特发信息38.49%的表决权。深投控成为特发信息的间接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越联合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深越联合将位于海防安阳工业区二期轻钢结构36#和37#厂房(以下简称“租赁厂房”)出租给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使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共计7958.88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续租当前的经营办公场所,交易价格与之前已签署的《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保持一致,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延长3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厂房租金为:118,945越南盾/m2/月(未含增值税,如有)。

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厂房租金为:124,893越南盾/m2/月(未含增值税,如有)。

污水处理费:13,629越南盾/m3(未含增值税,如有)。

2、本附录是作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他条款不变,仍依据《海防安阳工业区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M2-015)执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续签租赁合同,是满足其生产经营场所的实际需求,系正常的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2.36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主要业务是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运营,有产业园区投资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其越南子公司有能力为越南工业园的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专业的园区管理服务为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次续签租赁合同的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没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关联交易是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光网科技越南子公司与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

十、备查文件

1.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1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参股公司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泰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430万元。

2023年3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补预计与关联方特发泰科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800万元。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伍历文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增补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增补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6733.33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5层2502A房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网络类设备、电器类设备、自动化设备、电网检测及监控设备、视频及图像监控设备系统与应用软件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报务;软件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技术咨询;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信息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服务;信息通信设备修理、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设备、网络类设备、电器类设备、自动化设备、电网检测及监控设备、视频及图像监控设备系统与应用软件的生产。

关联方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在特发泰科的持股比例为22.95%,特发泰科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过去12个月公司委派有董事、高管担任特发泰科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特发泰科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以往支付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通信设备;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通信材料;

(3)公司委托关联方进行相关研发。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按照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遵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增补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了解本次增补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增补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增补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补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补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增补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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