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7人,代表股份269,337,9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247,719,3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69%;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21,61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92%。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1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植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7人,代表股份269,337,9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247,719,3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69%;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21,61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92%。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22,57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21,618,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詹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264,397,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57%。其中所获得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选举票数17,634,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115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苏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263,946,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82%。其中所获得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选举票数17,183,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168%。

表决结果:通过

二位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詹志东先生、苏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君、杨倩玉律师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1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14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的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相应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刘大进先生、董事曾源先生担任委员,由程文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李植煌先生、詹志东先生、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担任委员,由李植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预算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董事曾挺毅先生、曾源先生担任委员,由刘大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不变。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2、3、4回避表决。议案6、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2023年3月14日,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新加坡立达电器有限公司(SingaporeLeaderElectricApplianc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孙公司名称暂定为越南斯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越南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孙公司”)。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