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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到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1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五、公司近3年签订框架合同后续进展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胜”或“乙方”)拟与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提供合适的载体及预留用地给予乙方在甲方园内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铝合金箱体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10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规则》,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项目投资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一)协议对方名称: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关联关系: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产业类别

1、投资产业类别:新能源电池铝合金箱体项目;

2、投资总额:人民币10亿元;

3、项目内容:共分两期投建:一期总投资3亿元,租赁单层工业载体约2万平方米;二期计划购置约5万平方米厂或购置80亩地,建设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制造基地,预计达产后实现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

4、项目用地:甲方为项目一期投资提供国资公司自有厂房西侧约2万平方米。二期甲方保障乙方享有优先租赁以上载体的权利,同时保障乙方一期投产后至2023年12月31日前享有甲方预留另相邻30000平厂房的优先承租权。

如不选择租用整栋厂房,甲方保障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2年内享有其优先被供地80亩的权利(用地),以满足未来在溧扩大发展的需求。

(三)甲方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协助厂房租赁,以满足项目建设及常规工业用电接电、供水和雨污排放等投产需要。租赁厂房装修按照双方约定按时完成修缮,在2023年3月达到乙方现场审核及设备入场标准。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行政审批局负责派遣专人协助乙方办理立项审批、可行性报告、环评、能评报告报批、规划建设报批等手续,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提供并承担。

(四)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方面应尽的义务。如果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没有依约执行协议约定责任的行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违约责任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为基础进行赔偿和确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和胜本次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趋势,将进一步满足公司产能布局扩张、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让程序,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近3年签订框架合同后续进展情况

注:公司已通过政府提供的过渡厂房先期开展项目。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方案细节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年3月14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到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或被委托人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敞口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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