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托管手续。其中2名发行对象持有的锁定期为12个月的共计128,939,827股新增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3月18日解除禁售并上市流通。剩余限售期为36个月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601,719,197股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3月20日限售期限届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1,719,19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核准,中远海能向3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806,406,572股,实际发行730,659,024股,发行价格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87.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且不包括认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006,105.81元。
此次非公开发行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托管手续。其中2名发行对象持有的锁定期为12个月的共计128,939,827股新增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3月18日解除禁售并上市流通。剩余限售期为36个月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601,719,197股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3月20日限售期限届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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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中远海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中远海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的承诺;
(三)中远海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远海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1,719,197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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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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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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