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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0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30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6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0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30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金融债券管理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公告编号:2023-00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城投集团”)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18,605,500股(下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杭州城投集团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3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杭州城投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杭州银行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城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6,800,000股,其子公司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58,263股,其下属子公司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516,525股,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4,074,788股,占公司当前普通股总股本的5.3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成长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118,605,500股。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杭州城投集团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杭州城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持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杭州银行”)股份总数228,697,73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3.86%。根据中国人寿在公司IPO期间作出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中国人寿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人寿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8,605,5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2%。在中国人寿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023年3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人寿发来的《关于减持杭州银行股份计划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11,201.52万股股份系中国人寿在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在中国人寿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中国人寿本次减持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中国人寿在公司于2016年10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本公司自亚洲开发银行受让的股份,自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本公司自杭州新闻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受让的股份,自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

2、杭州银行上市后,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杭州银行的股票。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杭州银行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杭州银行股份所得收益归杭州银行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国人寿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中国人寿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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