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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建国先生主持,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6,710,08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建国先生主持,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载悦女士、李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出席现场会议;除副总经理杨小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0、《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2、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议案7及议案10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议案5至议案9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琪、董一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00万元。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为森泰能源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6,5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5,057.06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8%;子公司以子公司债务为基础的担保对外提供的反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森泰能源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华支”)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油森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森泰”,森泰能源持有其100%股权)、成都达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利石化”,中油森泰持有其100%股权)就上述授信事项分别与成都华支签订了担保合同,中油森泰为森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达利石化100%股权质押担保,达利石化为森泰能源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5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2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森泰能源因业务发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由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是基于森泰能源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森泰能源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森泰能源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5,057.06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8%;子公司以子公司债务为基础的担保对外提供的反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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