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大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并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上述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详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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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实施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大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并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上述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详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交易对价支付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剩余交易对价。同时,公司积极推进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用以支付本次重组的交易对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
截至2023年3月30日,安孚能源已向南平大丰支付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12.5亿元,尚有人民币1亿元整暂未支付(以下简称“部分未支付对价”)。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统筹资金安排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南平大丰同意安孚能源继续延期支付部分未支付对价并出具了《关于同意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延期支付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南平大丰同意安孚能源将付款期限延迟至2023年9月30日,部分未支付对价将延续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按照5%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并且在上述期限内不会要求安孚能源承担因延期支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延期支付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支付部分交易对价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支付剩余交易对价。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且存在一定发行风险,公司最终能否及时通过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顺利实施,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同时将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若2023年9月30日后,安孚能源仍未支付部分未支付对价,南平大丰将保留要求安孚能源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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