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王强翔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在外,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姜世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A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议案6-11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以上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姜世毅先生等持有公司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骁、李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该计划中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事项所涉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4.137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1,703,500股变更为400,0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1,703,500.00元变更为400,090,000.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登记或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19日起45天内(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0楼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7-85196088

邮编:210029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62名,代表股份72,906,7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0,000元计入2023年当期费用,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000元,但本案判决尚未生效在上诉期,对公司的影响视本案双方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情况而定,暂无法准确判断,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的 公 告
2023年2月2日,为加快推动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业务转型及更好推进高邮项目落地,应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各方决定以公司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作为实施主体继续推进N型高效电池项目,并对中科高邮增资扩股。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0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