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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52,739,9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19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代表股份148,503,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4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104,236,7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1人,代表股份104,264,9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7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21,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3%;反对4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46,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83%;反对4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8,382,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8%;反对4,35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907,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204%;反对4,35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61,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刘建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148,475,00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73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26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刘建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148,475,00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655,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82%;反对5,08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180,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234%;反对5,084,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庄丹丽、张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2023年4月20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和专人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秦宏武先生、孙中亮先生、孙进山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18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将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525.4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股票期权433.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注销股票期权91.8万份。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左勤女士、汪虎山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期满时,有15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公司需注销上述15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2.1243万份。本次注销事项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以及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原因,需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4日)到期未行权的322.1243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1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由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导致未满足行权条件的525.4万份股票期权(不含上述个人离职部分)进行注销,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17日,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2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坤强先生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2人调整为169人,授予数量由1,240万份调整为1,23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而JLC1,期权代码:037108。

8、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1月29日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122名激励对象授予260万份股票期权。

9、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而JLC2,期权代码:037196。

10、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76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并将等待期内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1.60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9.6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实施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66元/股调整为19.56元/股、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8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1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由122名调整为109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万份调整为238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109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1.40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24.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4日)到期未行权的322.1243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1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同意注销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成导致未满足行权条件的525.4万份股票期权(不包含上述个人离职部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及数量

1、拟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共有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22.1243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应对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1)个人离职原因触发注销

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5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业绩考核未达成触发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拟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按照行权比例40%进行注销,合计注销525.4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股票期权433.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注销股票期权91.8万份。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总数为915.0743万份。在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0名调整为145名,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5.2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09名调整为106名,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7.7万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注销条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期满时,有15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公司需注销上述15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2.1243万份。同时,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以及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原因,需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上述注销事项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5、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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