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人,代表股份数量603,147,6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585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600,079,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175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数量3,068,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9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人,代表股份数量3,391,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4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量32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数量3,068,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3,09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0%;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3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4047%;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365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3,09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0%;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3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4047%;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3657%。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03,09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0%;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3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4047%;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3657%。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145,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97%;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8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499%;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5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03,09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0%;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3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4047%;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365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09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10%;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37,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4047%;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3657%。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105,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31%;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4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7703%;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105,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31%;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4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7703%;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10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28%;反对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4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7261%;反对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7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3,105,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31%;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34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7703%;反对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22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勇、温昕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787,707,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8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94,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3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杰瑞股份财务总监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联合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