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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建议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2:00前与公司取得联系。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点整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7.00、10.00为标题行,不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0.01、议案10.02、议案10.03、议案10.04、议案10.05、议案10.06、议案10.07、议案10.08、议案10.09、议案10.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01、议案10.02、议案10.03、议案10.04、议案10.05、议案10.06、议案10.07、议案10.08、议案10.09、议案10.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腾讯信达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范围。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2:00之前填妥本公告的附件2,以电子邮件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件地址:ir@chinaunicom.cn

电话:010-66259179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四)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本次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五)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2:00前与公司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上述“会议登记方法”)。

(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七)本次会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23年   月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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