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3年4月25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蒋叶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833,841,635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14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4,68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3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156,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1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694,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5%。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454,785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8,770,0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反对98,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288,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483,285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8,798,5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98,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260,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454,785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8,770,0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反对98,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288,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454,785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8,770,0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反对98,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288,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743,485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9,058,7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98,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596,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2%;反对9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030,201股(其中现场投票1,000股同意,网络投票119,029,2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9%;反对127,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566,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4%;反对12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2,899,491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8,214,70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0%;反对942,1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弃权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52,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903%;反对942,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7%;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32,812,191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8,127,40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1,029,4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64,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739%;反对1,029,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0%;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743,485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19,058,70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98,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3,385,086股(其中现场投票714,684,784股同意,网络投票108,700,302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60%;反对10,456,5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李强先生、孔祥云先生、陈智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孔英先生对2022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8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起诉广州市深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深马”)等买卖合同纠纷:广州深马、周永强支付本公司款项人民币18,801,565.00元及违约金(以款项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自2022年5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