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薄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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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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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薄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旭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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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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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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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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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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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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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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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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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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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8项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其中对议案4和议案7进行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钰锋、朱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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