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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2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3号)核准,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255,687,39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337,13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757,303.22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8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2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收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告/警示2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口头警告,主要内容如下:

“2018年4月26日,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Shenda Investment UK Limited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Auria公司42%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对于Auria公司股权被质押的情况,公司已进行了披露审议程序,但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将其作为受限资产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6条的规定。骆琼琳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相应责任。经部门讨论,决定对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骆琼琳予以口头警告。”

(二)2022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口头警示,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对2021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及经更新后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以上公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劭实监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代垫水电费,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金额81.7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03%,截至6月11日已整改。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五条等有关规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3.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朱慧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鉴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金额较少,且已整改完毕,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财务总监朱慧、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口头警示。”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经核查,就上述事项,发行人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除上述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除该等事项外,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除本报告已披露事项外,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邢天凌   杨轶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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