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14时30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14时30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025,3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1181%,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5,367,4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92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7,8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896%。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47,9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48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690,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58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7,8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896%。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337,421,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213%;反对股份60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787%;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337,383,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100%;反对股份6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828%;弃权股份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72%。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337,421,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214%;反对股份60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786%;弃权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68,744,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1293%;反对股份6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707%;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337,425,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225%;反对股份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775%;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68,747,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1347%;反对股份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52%;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1%。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股份337,421,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213%;反对股份60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787%;弃权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68,7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1292%;反对股份6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708%;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份337,383,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100%;反对股份6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900%;弃权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68,705,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股份6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股份337,383,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100%;反对股份6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900%;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68,705,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738%;反对股份6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股份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1%。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337,383,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99.8100%;反对股份64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0.1900%;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与核查,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同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周四)16:00-17:20参加在全景网举办的“真诚沟通传递价值”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其中个别项目列示有误,现更正如下: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