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智驾”)股东朱文利、陈薇、高德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签署了《关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并与朱文利、陈志方就业绩承诺、公司治理等签署了《协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智驾”)股东朱文利、陈薇、高德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签署了《关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并与朱文利、陈志方就业绩承诺、公司治理等签署了《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

2016年12月2日,公司与朱文利、陈志方在原协议基础上签署了《补充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朱文利、陈志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5)。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九五智驾58.23%股权,九五智驾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朱文利、陈志方承诺,九五智驾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对于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存在股份转让约定的会计年度,净利润是指归属九五智驾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

2、对于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若九五智驾完成所承诺当年净利润的90%即视为完成当年承诺,兴民智通应按朱文利、陈志方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其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

转让股份的基准价格为10元/股。九五智驾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每超额完成200万元,股份转让价格在10元/股价格的基础上每股增加1元,转让价格公式如下:价格A=10+INT((P-2000)/200),其中P为当年实际利润数,INT为取整(舍去小数点后全部数字); 2017年完成1800万-2000万净利润的情况下,转让股份的价格仍为10元/股。

朱文利、陈志方要求兴民智通受让股份的数量以其截至2016年7月29日持有的九五智驾的股份数,以及该等股份因转增和送股而增加的相应部分为限,不包括其自行购入或后续股权激励而获得的股份(如有)。达到《协议》所述2017年度、2018年度股份转让条件的,朱文利、陈志方要求兴民智通受让股份的数量上限分别为上一年末其持有九五智驾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达到2019年度股份转让条件的,朱文利、陈志方要求兴民智通受让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剩余的尚未向兴民智通转让的股份数。

3、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若九五智驾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所承诺当年净利润的90%,兴民智通有权要求受让朱文利、陈志方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未达2017年、2018年度业绩的,兴民智通要求受让股份的数量上限分别为朱文利、陈志方上一年末持有九五智驾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未达2019年度业绩的,兴民智通要求受让股份的数量上限为朱文利、陈志方剩余的尚未向兴民智通转让的股份数。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价格A=10+INT((P-2000)/200),其中P为当年实际利润数,INT为取整(舍去小数点后全部数字),A不小于零。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的《关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494号】,九五智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实现情况如下:

说明:

九五智驾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103.07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9.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122.73万元。 2019年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专字[2020]000494”号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九五智驾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576.04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76.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653.00万元,2018年数据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专字[2019]000194”号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九五智驾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1,940.39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72.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1,768.26万元,2017年数据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专字[2018]000059”号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四、业绩补偿安排

鉴于《协议》约定的业绩对赌补偿条款,不属于纯投资人单方受益的权利的条款,而是未来按照约定价格实施收购交易的权利。是否实施交易需要公司届时根据交易金额、标的价值、公司商业需求等情况在行权前进行判断。

(1)2017年九五智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0.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1,768.26万元,未达到业绩对赌标准。根据公式计算,公司如行权需按每股9元购买股权,公司认为收购价格较高,因此拟不实施收购。

(2)2018年九五智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6.0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653.00万元。根据公式计算,收购金额为0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要求受让朱文利、陈志方持有的九五智驾2018年度业绩承诺对应的股份。

(3)2019年九五智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122.73万元。根据公式计算,每股收购价格为1元,因根据九五智驾2022年报,每股净资产目前为0.6047元,收购价格仍然较高,且公司对九五智驾的股权比例已足够控股,因此拟不实施收购。

通过对九五智驾历年业绩对赌实现、交易价格的分析,公司认为对于2017年度、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不行权更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不予收购;对于2018年度的业绩补偿,公司要求受让朱文利、陈志方持有的九五智驾2018年度业绩承诺对应的股份,属于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因此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修订)》6.1.4条规定,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分别与朱文利、陈志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朱文利同意将所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951,075股以0元转让给公司,陈志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1,934,812股以0元转让给公司。业绩补偿完成后,公司持有九五智驾股权比例将增至64.59%。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公司同意豁免对朱文利、陈志方因九五智驾2017年、2019年年度业绩对赌承诺未达标准的股份收购权,双方签署的《协议》终止。

六、其他事项安排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处理与本次业绩补偿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进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周四)16:00-17:20参加在全景网举办的“真诚沟通传递价值”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其中个别项目列示有误,现更正如下: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