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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王淑娟女士、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王淑娟女士、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促使公司战略目标顺利达成,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冯旭先生、宁文女士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通过绩效考核与行权安排相挂钩的方式将激励对象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结合,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增强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工作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冯旭先生、宁文女士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相关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冯旭先生、宁文女士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公司15楼会议室)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惠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宁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激励计划及摘要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增强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顺利达成,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曹璋先生《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曹璋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49,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曹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5楼1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上述第1-9项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2项议案已经于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9-12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至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月日

附件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5”,投票简称为“安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书锦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安奈儿

证券代码:002875

法定代表人:曹璋

董事会秘书:宁文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1)刘书锦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科金财(002657.SZ)等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6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13日期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以来人、邮递方式于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收件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征集人:刘书锦

2023年5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  月  日

(如授权委托书为多页,请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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