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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251,437,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800%。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148,47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31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102,962,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8人,代表股份102,962,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48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1,437,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962,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1,437,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962,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夏晓露、张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3年6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31,940,685元减少至931,900,68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31,940,685股减少至931,900,685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6月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4、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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