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鸿铝业(东莞)有限公司、河南泰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389.11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0.00万元,合计22,389.11万元(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经营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产品产销数据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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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铝型材销量中不包含自用铝型材部分。本年度公司加大轨交型材、新能源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自用材料量增加,不再同期对比。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389.11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0.00万元,合计22,389.11万元(未经审计)。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额18,147.89万元。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鸿铝业(东莞)有限公司、河南泰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389.11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0.00万元,合计22,389.11万元(未经审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额18,147.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35%。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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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额18,147.89万元,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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