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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2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取消2022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取消2022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6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2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取消2022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2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2年度

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ZXSY2023-21)。

鉴于原拟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议案《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股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8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2)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3)传    真:024-23408889

(4)电子邮箱:zqb715@zhongxingsy.com

(5)联 系 人:刘女士、周女士

5.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3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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