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因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2022-008),现就该事项未尽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因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2022-008),现就该事项未尽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领域达成了初步意向,系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合作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本协议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产能安排等导致合作效果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计划采购额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采购或供应货物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另行协商或签订采购合同及订单为准。协议总金额系预估数,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无强制法律约束力,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对公司2022年业绩取决于实际执行情况,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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