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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资产的更正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经审核,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943证券简称:宇晶股份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资产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经审核,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原文:“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更正前: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让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更正后:

(一)合同主体

甲方: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乙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27)。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3证券简称:宇晶股份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资产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回收购合同》,拟将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的一宗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苗木绿化、水电设施、围墙等资产由储备中心收回入库储备。本次交易以湖南锦鑫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湘锦鑫房评报字[2022]第22-A-0150号)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5,831.17万元为基准,经双方协商达成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968.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该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回收购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预计收益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绝对值50%以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交易事项不需要其他审批程序,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对手方名称: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04468851736

3、注册资本:1,895.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戍东

5、成立日期:2019-03-27

6、住所: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7、业务范围: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负责储备土地的报批、收购、入储;负责储备土地的委托拆迁、监督、协调;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储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管护及临时利用;负责储备土地申办规划手续、拟订出让方案;负责组织全市储备机构名录的年度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组织申报和项目审查。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是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单位,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3,916.38万元,账面净值为1,990.24万元,评估值为5,831.17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标的资产概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上述土地使用权原始入账价值为745.63万元,账面净值为530.44万元,评估值为1,991.17万元,分别于2000年12月和2010年11月以出让方式和转让方式获得。

2、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情况

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2,311.50万元,账面净值1,136.08万元,评估值为3,722.11万元,主要为厂房、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楼、门卫室、厕所及配电房、维修房费用等,于2002年至2013年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21,399.44㎡,建筑结构为钢结构、砖混等,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附属物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附属物账面原值741.50万元,账面净值205.98万元,评估值为117.89万元,主要为厂区道路、围墙、铁屑围槽、车棚等辅助设施及其他附属物,于2002年至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审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乙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回收购土地的基本情况

1、宗地四至:北至资阳大道、南邻诺泽生物有限公司宗地、西邻湖南皇爷食品有限公司宗地、东至马良路。

2、面积:39,823.37平方米(约59.73亩)。

3、土地现状:红线外五通、红线内有建(构)筑物共27项,总建筑面积21,399.44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该宗地土地权利人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共14本,证号:湘(2018)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414、0026689、0026690、0026691、0026692、0026693、0026694、0026695、0026696、0026697、0026698、0026699、0026700、0026701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终止日期:2050年12月5日。

5、其他权利设定情况:该宗地未设定抵押登记。权利人已与湖南佰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最长租赁期至2023年5月19日止。

(三)收回收购内容及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收回收购该宗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苗木绿化、电力设施、围墙等资产(以下简称“该宗土地”,清单附后)入库储备。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968万元(大写:伍仟玖佰陆拾捌万元整)作为收回收购价款。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解除与各承租企业的租赁合同并协助甲方与原租赁企业续签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的指定账户付款2000万元;乙方办结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收回、注销登记手续和水、电、变压器过户手续后向甲方申请交付该宗土地,甲方出具收地验收单之日起10日内付款3868万元;甲方与各承租企业续租期满,乙方协调各承租企业搬迁后,甲方付清余款。

乙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款收据。

(五)交地内容及交地方式

交地的内容必须按现状(清单、照片附后)移交该宗土地给甲方,保障水、电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并满足甲方将厂房再出租的要求。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按该宗土地的收购及交地内容向甲方交付,甲方清点无误后出具收地验收单,该宗土地的交付工作完成。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按合同分期支付该宗土地的收回收购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收回、不动产证注销手续;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及时对乙方移交的该宗土地进行验收;甲方尊重乙方原与各承租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愿与各承租单位续签租赁合同至2023年5月19日止。

2.乙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不动产注销登记等手续;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解除与原承租企业的租赁合同,负责解决租赁户自建变压器等问题并协调甲方与承租单位续签租赁合同;负责办理水、电、变压器过户到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该宗土地交付前涉及的全部债务、乙方应交税费、水电、物业等所有费用及相应法律纠纷;负责协调续租期满后各承租企业的搬迁工作。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收回收购价款。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期支付收回收购价款,从滞纳之日起,除收回收购价款本金外,乙方有权按日以甲方应付未付乙方的收回收购价款金额为基数向甲方收取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交付该宗土地。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交地要求按期交付该宗土地,从滞纳之日起,甲方有权按日以甲方已付乙方的收回收购价款金额为基数向乙方收取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3.乙方须保证该宗土地与周边单位、村组无权属、经济纠纷,如有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

4.因本次收回收购该宗土地涉及需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及办理该宗土地收回、注销权证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土地收回收购过程中产生的不动产评估、测量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签订后至该宗土地办结交付手续期间如新产生房产税、土地税均由乙方承担。

5.在办理该宗土地收回收购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用以享受当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涉及收回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由储备中心收回收购的资产不涉及业务、人员的转移,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收回收购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收回收购资产的目的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的战略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经营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2、该项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以湖南锦鑫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湘锦鑫房评报字[2022]第22-A-0150号)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5,831.17万元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是2021年11月11日,本次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格评估采用成本法;绿化苗木价格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本次收回收购资产扣除相关税费后,公司预计收益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绝对值50%以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构成较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由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回收购资产是以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转让,保证了交易的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拟处置资产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上述资产由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回收购。本次收回收购资产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房地产估价报告;

5、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回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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