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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三年,资金用途为公司综合流动资金周转。(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三年,资金用途为公司综合流动资金周转。(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与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三年,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本金,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

法定代表人:刘以研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金额:6亿元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期限:三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本金后付;按季度支付租金。

公司尚未与浦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适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本次售后回租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综合流动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对资产(即租赁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还能力,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本次业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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