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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江丰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666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3123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3)转股期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7年8月11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1.43元/股。

2、2022年第一季度,共有3,792张“江丰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79,2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7,297股“江丰电子”股票(股票代码:300666)。

3、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516,120,8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江丰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516.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1,65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公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51,65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人民币51,65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9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江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3”。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2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51.93元/股。

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人民币51.9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0.60万股验资完成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人民币51.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8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江丰转债因转股减少3,792张,转股数量为7,297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江丰转债尚有5,161,208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16,120,8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本次变动”“其他”变动原因如下:

1、“首发后限售股”变动原因为: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0.60万股在深交所上市;

2、“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原因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0574-58122405”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江丰电子”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江丰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300666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3123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3

2、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1.43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1.41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4月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1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65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51,6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江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3”。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51.93元/股调整为51.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0.60万股验资完成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人民币51.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8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自公司前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期已结束,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合计行权291,031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1,697,297股,行权价格为39.24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0+A×k)÷(1+k)

=(51.43+39.24×0.1258%)÷(1+0.1258%)

=51.41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0=51.43元/股;增发新股股价A=39.24元/股;增发新股率k=291,031股÷231,404,512股=0.1258%。

综上,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51.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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