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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边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2-039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边卓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鹰先生、熊杰先生、韩跃先生、江世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边卓先生、杨安富先生、胡耘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至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关联董事李边卓先生、杨安富先生、胡耘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5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3)。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2-040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琳女士、陈娇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5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2-04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鹰先生、熊杰先生、韩跃先生、江世学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意提名李边卓先生、杨安富先生、胡耘通先生三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杨安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已经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它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熊鹰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MBA。曾就读于四川省工业学校轻机专业、西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专业,并于2001年3月获得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74年8月至1977年1月担任四川仁寿县方家二小教师;1979年8月至1981年12月担任宜宾长江纸业公司技术员;1982年1月至1985年4月担任重庆玻璃耐火材料厂技术员;1985年5月至1989年12月担任北碚轻工耐火材料厂副厂长、代厂长、厂长;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担任北碚窑炉工程公司总经理;1992年8月至1996年8月担任长江造型材料公司总经理;1996年9月至2008年1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熊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16,448股。熊鹰先生与熊杰先生、熊帆先生、熊寅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熊鹰先生与熊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熊帆先生为父子关系,与熊寅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XIONG ZHUANG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熊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熊杰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1984年1月至1989年7月担任四川仁寿县陵阳粮站保管员;1990年2月至1999年1月担任四川国家粮食储备库厂长;1999年1月至2008年1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熊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76,548股。熊杰先生与熊鹰先生、熊帆先生、熊寅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熊杰先生与熊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熊帆先生为叔侄关系,与熊寅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XIONG ZHUANG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熊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韩跃先生,195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至1985年1月担任吉林省轻工厅吉林省皮革服装工业公司科员、助理工程师;1985年1月至1987年1月担任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重庆畜产分公司部门经理;1987年1月至1998年7月担任重庆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担任加拿大威尔思管理咨询重庆公司客户总监;2002年5月至2008年1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韩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跃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江世学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江世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1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世学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边卓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1987年9月至1991年10月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1991年10月至1996年8月担任纺织工业部科长;1996年8月至2005年6月担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长;2005年8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长;2013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

截至目前,李边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边卓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杨安富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

截至目前,杨安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安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胡耘通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1年6月至今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截至目前,胡耘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耘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2-042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琳女士、陈娇女士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孙琳女士,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四川省电视广播大学财会与计算机应用专业。1989年9月至1999年5月担任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工;1999年6月至2015年5月担任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库管员、采购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采购副总监。

截至目前,孙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琳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陈娇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6月毕业于长江师范学院英语专业。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担任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务管理人员;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文职;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重市天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5年5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截至目前,陈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琳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296证券简称:长江材料公告编号:2022-043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14:3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3-5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11:30和13:30-14:2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登记处。

电子邮箱:sid ccrmm.com.cn

信函登记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0709;

联系电话:023-88212160;

传真:023-88212150。

5.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系人:周立峰、乔丽娟

联系电话:023-8821216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1296,投票简称: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意见投票:

□可以□不可以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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