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按照董事会“应建”标准,共1.2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占比超过99.9%。
当前,按照董事会“应建”标准,共1.2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占比超过99.9%。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重要保障,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央企业坚决贯彻“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契机,推进党的领导融入治理各环节,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以过硬的治理效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引领国资央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筑牢央企发展“根”与“魂”,保障改革行稳致远。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中央企业聚焦国企姓党、强根固魂,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到改革各环节、嵌入到公司治理各层面,确保了改革的方向正确、措施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是“党建进章程”实现全覆盖。中央企业全部实现党建工作进入章程,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等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并进入董事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相互交叉任职,从领导体制上有效确保党的领导作用与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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