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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转债”赎回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创维转债”拟于2022年6月29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创维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创维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创维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创维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

2、“创维转债”赎回日:2022年6月29日

3、“创维转债”赎回价格:100.3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5%,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2年7月4日

5、“创维转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7月6日

6、“创维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年6月29日

7、“创维转债”拟于2022年6月29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创维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创维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创维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6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创维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创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创维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6月2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创维转债”,将按照100.3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创维转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1,0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0.4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72号”文同意,公司10.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16日起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创维转债”,债券代码“12701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15日。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限制性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创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1.56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12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创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1.57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创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创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1.39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创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创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6月6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累计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含130%)(14.55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创维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创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创维转债”持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2年4月1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年6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75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50%×75/365=0.3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31=100.31元/张;

对于持有“创维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5元;对于持有“创维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1元;对于持有“创维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1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创维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每五个交易日内至少披露一次《可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创维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2年6月28日为“创维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和转股日,自2022年6月29日起,“创维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创维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创维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创维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年6月29日为“创维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6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创维转债”。自2022年6月29日起,“创维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创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年7月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7月6日为赎回款到达“创维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创维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创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6010680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创维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创维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总经理张恩利先生曾在2022年3月25日未担任高管时买卖“创维转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创维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事项

1、“创维转债”自2022年6月29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创维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情形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创维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创维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创维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创维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创维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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