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人民币80,000.00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牡丹已实际为黑牡丹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0万元,已实际为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02.06万元。

证券代码:600510证券简称:黑牡丹公告编号:2022-03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艾特”)

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人民币80,000.00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牡丹已实际为黑牡丹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0万元,已实际为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02.06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实施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于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山艾特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及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对于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与艾特网能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和2022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96,1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40,30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2-011、2022-016、2022-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08125194R

成立时间:2000年4月27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地产开发;自主开发房产的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黑牡丹置业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1,225,297.7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4,425.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0,872.4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4,356.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50,723.95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1,280,396.4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58,257.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2,138.7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2,712.4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180.5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W4CNG5E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9日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灵路1号1-4幢,增设一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火炬开发东镇东一路27号1-2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微模块、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提供上述产品上门安装、上门维修服务;设计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用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艾特网能75%的股权,艾特网能持有中山艾特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82,364.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5,267.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097.5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79,744.6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353.63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72,786.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5,871.9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914.6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368.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87.1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至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8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被担保人: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均用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两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中山艾特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艾特网能(即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22-011、2022-016)。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4,235.53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1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4,517.93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0证券简称:黑牡丹公告编号:2022-04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即2022年4月30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瑞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其中包含通过转融通证券业务已出借的7,638,800股,该部分借出股份所有权未发生实质性转移),占公司总股本的5.7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海安瑞海计划自2022年5月26日起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470,9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详见公司公告2022-028)。

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海安瑞海出具的《关于减持黑牡丹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7月8日,海安瑞海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安瑞海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海安瑞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已无股份通过转融通证券业务出借)。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中包含海安瑞海通过转融通证券业务已出借的7,638,800股,该部分借出股份所有权未发生实质性转移。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海安瑞海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海安瑞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海安瑞海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粮油及冷链两大主要领域,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深化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变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以技术创新为引擎,强化科研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运用,持续优化主业相关的核心技术,不断拓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甘李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关于公司在研药品GZR4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受理号为CXSL2200192,通知书编号为2022LP0105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08,84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3699%;反对662,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05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近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射液用头孢呋辛钠的《补充申请批件》,西南药业注射用头孢呋辛钠(1.5g、0.75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