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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未来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以本《框架协议》为指导,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具体合作方案依据审批权限,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批后实施)。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关于联合开拓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业务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于2022年7月22日签署,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框架协议》表达三方战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项目,因此协议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3、未来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以本《框架协议》为指导,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具体合作方案依据审批权限,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批后实施)。

4、公司将对《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做持续性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马瑞利汽车零部件(芜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马瑞利中国车灯”)签署《关于联合开拓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业务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合作方介绍: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注册资本:81,409.5508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马瑞利汽车零部件(芜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俱进路685号4楼;

负责人:AYMERIC LAURENT HOMMEL;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和销售汽车照明及感知系统;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公司与宁波华翔、马瑞利中国车灯有意向相互合作,以联合开拓在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上的业务机会,三方特此签订本《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1、产品范围:

新型汽车外饰产品,即整合了汽车照明及感知系统的汽车格栅和汽车保险杠,包括但不限于发光格栅、智能发光前端集成面板以及智能发光后端集成面板。

2、合作目标:

(1)马瑞利中国车灯利用自己在车灯和感知系统的产品优势和客户渠道,宁波华翔借助其在汽车外饰产品的产品优势和客户渠道,模塑科技借助其在汽车外饰产品的产品优势和客户渠道,联合响应新型汽车外饰产品需求,在主机厂联合推广(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拜访、联合开发、联合提交技术/设计/商务方案、联合技术展示、和/或将其他方推荐为己方的合作方/供应商等)新型汽车外饰产品。

(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各方可以指定或安排其各自的子公司或其各自的关联方来实施本框架协议所述的合作。

(3)如本框架协议下的合作进展良好且深入,三方可讨论采取其他形式合作的可能性。

3、合作地域:

三方同意合作地域拟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域。

4、有效期:

本框架协议经三方签署后自上述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两(2)年。

五、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宁波华翔、马瑞利中国车灯签署《框架协议》将有利于公司开拓在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上的业务机会。

2、《框架协议》表达三方战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项目,因此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六、风险提示

1、未来具体合作项目,以本《框架协议》为指导,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具体合作方案依据审批权限,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批后实施)。

2、公司将对《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做持续性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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